
陈家乐律师为前香港房屋协会主席。他是一位拥有逾40年经验的执业律师,于土地房屋和诉讼事务中有丰富经验。他现时于苏龙律师事务所出任资深顾问律师,也是中国委托公证人。
陈律师热衷于投身公职和社会服务。他曾服务之职位及机构包括:
• 离职公务员就业申请咨询委员会委员
• 公务员事务局辖下退休金上诉委员会召集人兼委员会成员
• 上诉审裁团(建筑物)主席
• 市区重建局非执行董事
• 城市规划委员会成员
• 海滨事务委员会成员
• 房屋委员会委员,分别担任房屋委员会辖下居屋小组、商业楼宇小组主席
• 教育统筹委员会委员
• 香港青年协会董事
• 乐施会董事
陈律师于2005年获香港特区政府颁授银紫荆星章及于1997年获委任为太平绅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