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民是世界范围内的普遍现象。除开本地迁移之外,绝大多数移民,都将面临着生活条件的改变、周边人际关系的调整等等问题。在移民与原居民间,由于语言和生活习惯的差异,甚至于民族的差异,双方很难沟通,更难认同。加之移民与原居民在生产生活资料的重新分配过程中,矛盾在所难免,使得双方产生对立情绪的可能性增大。如果不及时引导,疏解矛盾,必然会给当地的稳定和发展带来极大的影响。然而,不同国家、不同地区在对待移民问题的态度却并不完全相同,接过也好坏不一。
笔者有幸去了香港,实地感受并了解到香港的发展,体会很深。其中,对以移民为主体的香港社会,如何培养并强化移民的归属意识,更觉得有所启发。
香港是从小小的渔村发展起来的。大量移民之所以来香港,要么因谋生需要、要么因寻找经济发展机会、要么因逃避战乱或者寻求避难等。
在六十年代,大陆大量移民移居香港,香港人口急速膨胀,从原不到五十万人变成了二百万人。新增移民对房室和就业的压力巨大,许多外来劳动力无法消化,移民居住木屋卫生环境恶劣。当时港英政府高层在歧视华人心态的支配下,对移民问题不闻不问,甚至利用当地的黑恶势力维持社会的基本稳定。大量移民因此很难融入当地社会,缺乏对香港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存在着过客心理。随着香港经济的起飞,社会财富高速增加,但是移民的生存条件却并没有改善,甚至生活负担进一步加重,举步维艰。受大陆文革的影响,很多香港移民希望回归中国。1967年,香港亲共的左派在中国大陆文化大革命的感召下,展开对抗英国殖民政府的暴动。事件由最初的罢工、示威,发展至后期的暗杀、放置炸弹。结果51人直接在暴动中丧失性命,另外超过800人受伤。(此次事件亦称六七左派工会暴动,当时参与者称之为反英抗暴。)
香港暴动之后,迫使英国政府重视香港,特别是重视香港的移民生计。于是在1971-1982年之间,在英港督麦理浩时代,采取了以下系列措施,改善移民生存条件,并力争将香港的移民社会,过渡到香港的本土社会。其主要作法有:
1、 建立廉政公署,加大惩贪治腐力度,让广大民众认同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;
2、 实施十年房屋计划,政府修建廉租屋提供租住,让广大民众拥有其屋,以香港为家;
3、 实施系列福利政策,提供免费教育,让地下层民众在香港有安全感;
4、 提供公共文娱活动,如举办“香港节”,举行青年聚谈会,举办香港工展会,甚至与开放卜公码头举办露天新潮舞会等等,吸纳中下层民众参与其间,安定民心。
5、 其他。
港英政府的上述作法取得了明显的成功。自此之后,香港人的主体身份地位得到了全港民众(包括前后的移民)的一致认同,香港再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暴动事件,这给香港经济繁荣和稳定,无疑打了一剂强心针。
香港政府取得成功的最主要的经验,就是充分意识到归属感在社会管理上的重要性。他们知道,有归属感的人,不仅有安全感,也有责任心。有归属感的人会极力维护对所归属的地域或群体,有利于保持群体或地域的稳定和发展。因此,香港政府采取的措施,都是在围绕稳定移民心态,注重培养移民对香港的归属感所开展的。
那么什么是归属感呢?一般来说,归属感属文化心理的概念。每个人都害怕孤独和寂寞,希望自己归属于某一个地域或多个群体,从中得到安全和温暖,获得帮助和爱,从而消除或减少孤独和寂寞感。移民作为一个特殊的大众群体,为了国家建设和发展,牺牲了自身的利益,远去他乡。他们对从前日子的回顾,对故土的依恋 ,对未来生活环境和生存发展状态的忧虑,是其他群体都很难体会的。这个所怀揣的不安意识,将严重影响到他们对一如地的认同度。如果我们不加以引导,很可能因一些琐事诱发更多的矛盾和冲突。这对移民群体和当地的发展,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。
在借鉴香港经验,立足本地实际,培养和强化移民的归属感时,首先要认识到中国现阶段的移民,与香港的自发谋求生路和寻求发展的移民不同,他们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,已经牺牲了很多,我们有义务为他们提供更多更好的移民条件。其次,还应该认识到仅有好的移民条件,也不可能解决全部的移民问题。毕竟,在移民与迁入地原住民之间,还存在着本地人与外地人的“身份”的歧视。因此,要使移民有归属感,除提供良好生存和发展的经济条件,使移民产生地域意义上的归属感之外,应该做好移民和原住民两方面工作,具体解决:1、移民身份的加入;2、原住民对移民身份的接纳;3、移民与原住民身份的相互融汇等三个问题,以培养移民对迁入地群体意义上的归属感。具体来讲,可以从以下工作入手:
一是将移民工作做到前面。要尽可能创造条件,站在移民的角度,提前为移民群体做好移民整体谋划。同时,要让移民充分认识到移民不是难民,移民之后,可能生活得更好,以此消除被动迁出的消极心态,将其转化为愿意迁入,愿意主动融入当地的积极心理。
二是尽可能为其提供舒适居住空间和较好的生存发展条件。在居住方面,在迁入地为移民提供的居住条件,不能总体上低于原迁出地,这样可能让移民群体尽快认同其居家环境。在生存发展方面,不能够与迁出地差异太大,让移民家庭具备取得稳定收入的途径,不用担心其成为难民,也不用担心其在经济上成为次于当地的二等公民。
三是要重树移民群体归属意识。对针对移民对移入地原居民的不熟悉甚至排斥,尽可能多地增加一些互动交流,使其融入当地社会,消除其过客心理。同时,要尽快通过组织搭桥,家庭互助,群体性互动等方式,帮助移民熟悉当地语言,向他们灌输当地的社会风尚民俗文化流行文化等,以此淡化移民对原迁出地的情感包袱,用新的文化新的情感,替代对原迁出地的归属意识。
四是调整原住民心态,重整对新的群体归属感。移入地原住居民因为移民的到来,不得不也放弃了一些利益,有可能迁罪移民。对此,应该让其从更深层次理解移民的不易,消除其心理抵制。此外,还要让原居民充分认识到,移民所带来的原移出地的生活习惯和风俗文化,并不落后,也并非与本地的有着本质的冲突。要逐步引导移民与原住民互相调整完善,演译一种新的社会和思想心理、文化观念,这种既有别于移出地又有别于移入地的风俗文化,它吸收了移民与原住民的优点,同时又能为双方所接受,由此可以成为双方身份认同的新的基点。
只有真正做好以上工作,才可能使移民与原居民合二为一,和谐相处,重新建立起对移入地的地域认同感,增加对新的合二为一的群体的社会认同感,使移入地所有居民都能在安定和谐的环境下,共谋发展,共同发展。